春节将至,大家都在准备年货,食品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最近
河豚鱼、海母就被“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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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消费提醒:
警惕食用河豚鱼、海母引发食物中毒
近日,广东省内个别地区发生家庭食用河豚鱼、海母引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春节将至,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醒如下:
河豚鱼,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为避免食用河豚鱼中毒,广大消费者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海母,又称水母,是海产无脊椎浮游动物,已知约有种。在对近日省内食用海母引发疑似中毒病例的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海母可能存在毒素而引起口唇发麻、手脚麻痹、四肢无力、头晕等疑似中毒症状。建议广大消费者不尝鲜,不贪口腹之欲,不要食用海母、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在此,还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
特别提示:一是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二是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除了河豚鱼、海母
四季豆类食品也被“盯上”了
近期多地针对四季豆类食品
发布安全提示
资料图/视觉中国
浙江余姚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四季豆类食品消费预警》。全文如下:
当前,正值四季豆类蔬菜大量上市的季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和消费者要注意烹调方式,谨防发生四季豆类食物中毒。
四季豆又名刀豆、芸豆、扁豆等,是一种非常普通的蔬菜。生的四季豆含有两种特别的成分,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毒素,彻底加热可破坏这两种有毒物质。如果烹调时加热不彻底,毒性成分未被破坏,人食用后可能引起食物中毒。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头晕、头痛等,体温一般正常;病程短、恢复快,大多数病人在24小时内恢复健康,愈后良好。
四季豆中毒事件易发生在一些集体食堂及餐饮单位。主要原因是集体食堂菜肴一般是用大锅制作,受热不均;一些餐饮单位为追求烹调后的四季豆颜色好看,吃起来脆口,加热不够充分。这样就导致四季豆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禁用四季豆类菜肴,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及其他餐饮单位要慎用四季豆类菜肴。确需采购的,严格索证索票,采购新鲜的四季豆,同时加工四季豆时必须充分加热、彻底炒熟,切忌急火短时嫩炒(不要凉拌),防止中毒。鉴于集体食堂多为大锅制作、量大,不易煮熟烧透,为此特提醒,烹调四季豆最好先用水煮沸后再炒,以确保安全。
温馨提示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医院就医,不要自行乱服药。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
云南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食用四季豆安全风险警示》。文中称,今年以来,云南省多地陆续发生多起,因食用加工不当的四季豆导致多人食物中毒事件,给消费者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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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
福建省泉州市食安办、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年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的饮食安全。其中强调,畜禽肉和海鲜等大块食物要充分加热,四季豆、扁豆、油豆角等豆荚类食品应先过沸水再煸炒,确保皂苷等有毒物质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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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春节临近,亲朋聚餐和外出旅游增多,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食品安全风险也随之加大。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泉州市食安办、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的饮食安全,过个平安、健康、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
一、购买食品要细心
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时应仔细查看包装上标注的企业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日期、保存条件等内容是否清晰、齐全,查看有无鼓包(胀袋、胖听)等现象。选购进口冷链食品,